问题 | 经济纠纷的起诉流程是如何的 |
释义 | 1、起诉和受理 起诉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行为。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因此,起诉才可能引起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开始。起诉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只有有效地行使起诉权,才可能使人民法院启动诉讼程序。起诉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受理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起诉后,决定接受原告的起诉并开始诉讼程序的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必须受理案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核对诉讼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审判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审理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询原告,被告,第三人意见;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判决和裁定 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判决一律公开宣告。 判决书应当写明: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上诉期满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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