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了解的合同违约赔偿原则 |
释义 | 合同违约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归责原则决定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内容、免责事由、损害赔偿的范围等。违约金应根据违约情况约定,具有惩罚性特征,可以适当增减,法官有自由裁量权。预定违约金避免了损失计算和证明的麻烦,使当事人能快速确定责任。 法律分析 一、合同违约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这两种违约形态,体现的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符合民法典发展的趋势。在严格责任原则下,除非存在免责事由,否则只要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即应承担责任。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违约归责原则系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行为发生后,应依据何种标准和准则确定其法律责任。作为在合同责任制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法律规范,归责原则决定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内容、免责事由、损害赔偿的范围等方方面面。它既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规范,又是仲裁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裁判依据,还是贯穿于整个合同责任制度并对具体的责任规范起统帅作用的立法准则。 二、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结语 合同违约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归责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适当履行两种违约形态,违约方应承担责任,除非存在免责事由。严格责任原则有利于维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合同的严肃性,也有利于加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可以是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根据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特征,但应合理,不得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增加或减少约定的违约金,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预定违约金的规定能够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同时避免了损失计算和证明的麻烦,使责任确定更加迅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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