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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肢体残疾等级鉴定标准
释义
    一、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二、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3.双大腿缺失;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三、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1.双小腿缺失;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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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