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建省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
释义 | 福建省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 河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下称《追诉标准》)第三十三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综上,十五万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被告人如果没有可赔偿财产,其他亲属也不愿代为偿还的,那就得不能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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