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有下列规则:1、当事人对己的主张,有责任在举证期内依诚实信用原则向仲裁委提供证据。2、对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在举证期内提申请。3、当事人在举证期内因故不能举证者,经书面申请并经仲裁委准予,可延期三至五日;届满,仍不能举证者,视为举证不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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