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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其认为应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只受理具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而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
    法律分析
    一、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它都有权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从而取得对案件的管辖权。这是法律赋予最高审判机关在管辖上的特殊权力。但应明确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二、最高院管辖哪些第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诉案件,并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司法解释。为了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上述各项职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它只受理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民事诉讼案件第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结语
    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管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己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管辖上具有特殊权力,可以将案件提上来自己审判,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管辖。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基层人民法院原则上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而中级人民法院则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其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章 管 辖 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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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