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要求支取必须本人取钱吗 |
释义 | 现金取款业务可委托他人代办。办理人民币单笔大于1万元(含)小于5万元(不含)的现金取款业务(含省内通兑、跨省通兑)时,若因合理理由代办人不能提供账户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应严格审核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对代办人民币单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取款业务(含省内通兑、跨省通兑),应严格审核账户所有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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