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担保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不支付构成违约。违约责任包括履约、补救、赔偿。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拒绝偿还权利。但连带保证人没有此权利。当合同约定一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时,若缴纳方未支付,则构成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未履行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保证为一般保证,则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在债权人未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偿还债权人的请求。此权利仅适用于保证为一般保证的情况,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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