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二、可变更的项目都有哪些?各项目的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包括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等项目的变更。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增加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X%,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缴足。。 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X的出资。 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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