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形式有哪些? |
释义 | 1、单独发起设立:是指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部门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行为。其设立条件于一般有限责任呢公司大体相同,但由于其股东仅有一人,因此,公司章程需要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授权部门依公司法制定,或由董事会制定再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批准。 2、国有企业改组:是指对于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可以依法改建为国有独资公司。其中,改组设立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进行。 一、公司增减资本的注意事项 公司增资首先由董事会提出增资方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否增资、如何增资作出决议。如果增资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增资作出决议时,应该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才有效,公司才能进行增资。如果增资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增资作出决议时,必须由出席会议的持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才有效,公司才能进行增资。如果要增资的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则它应当就是否增资、如何增资等事项报请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邮决定,公司才能增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而出资的办法,依《公司法》第187条规定,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庆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后,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无效。 二、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1、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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