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产生的债务怎样分割才合理 |
释义 | 离婚债务一般不分割,而是确认债务性质,由相应人员予以清偿。即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才合理,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赡养所负债务含义为:赡养人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所负的债务。 一、婚后债务如何处理 婚后所欠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婚后所欠的债务是用于以下这些方面的,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吗 夫妻债务原则上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双方也可以同意由一方承担,但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因婚姻共同生活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妻子可以拒绝与小孩分居吗 妻子不能以分居为由拒担责,无论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孩子的抚养,分居都不能免除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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