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期满的解除方式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如不续签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只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即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到期且未终止或续约时,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需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障彼此利益。 法律分析 一、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如何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因个人的原因不想要续签,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新的发展平台,那么就要办理离职手续,从公司里面合法规范的离职,不是自动离职。那么就需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可解除,应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二、劳动法对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1、职工辞职,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2、用人单位具有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关系,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不受侵害,劳动者应该根据规定完成自身的义务,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没有续约的情况,就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 结语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若双方未终止或续签合同,实际上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权利是绝对的,只需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请求赔偿经济损失,若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解除应保障双方利益,劳动者需履行义务,用人单位需支付报酬。合同到期后,通过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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