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借条上有改过的痕迹,借贷双方没有异议的,借条有效,如果债务人提出异议,该借条无效。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