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收养的公证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要办好收养公证,首先收养要符合法律规定。收养公证在当事人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收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不在一个公证处的管辖区,可以本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到被收养人住所地的公证机关办理。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一、外国人也可以在中国收养孩子吗 外国人也可以在中国收养孩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外国人,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部门依照本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刑事处罚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经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向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二、单身男人可以领养女儿 可以收养,收养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民法典》按照民政部门的有关,公告期为六十日,弃婴和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期未认领的,始可依法办理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中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对国国内公民之间的收养来说,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是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订立、办理的。协议和公证只是约定的形式要件,收养登记则是法定的形式要件,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是不能代替收养登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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