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人需要有行为能力吗 |
释义 | 要约人要具备行为能力。根据法律,要约成立需要要约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独立做出的要约,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能独立做出的要约,都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要约人需要具备行为能力。根据法律规定,要约的成立要求要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独立作出的要约,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依法不能独立作出的要约,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