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已经将财产进行分割,还可以复婚吗 |
释义 | 离婚后已经将财产进行分割,还可以复婚。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在离婚后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只要二人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那么双方就可以携带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共同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恢复婚姻关系。 一、复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复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反悔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反悔的: 1、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也可以等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三、申请复婚登记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复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体为: 1、离婚后未再婚; 2、夫妻关系已经按照法定程序离婚; 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申请复婚的程序与申请结婚的程序相似,具体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双方填写《再婚登记申请声明》; 3、双方必须亲自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于《复婚登记申请声明书》中签字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5、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发给复婚登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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