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去处理 |
释义 | 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继续到法院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实现权利。 一、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应为:债务人可以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债权人可能会因此丧失胜诉权。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义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权利的请求权被阻却,义务免于履行。对于权利人而言,债权并不产生任何影响,债权仍是完全债权。 二、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有什么区别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一、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三、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等。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抗辩相对难度较大。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借条和欠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没有区别,都是从其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3年。如果单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之日起中断,但是债权人如果从借款之日起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而对于欠条来说,债权人虽然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也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将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借款与欠款如果均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款只有3年。 三、欠钱不还五年了还能起诉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五年了,债权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不代表债务消灭,债权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 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 1、寻找中断时效的证据。 仔细回忆一下在诉讼时效内,你有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过履行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甚至当面的方式提出。如果你提出过,并且有证据证明,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后重新计算。 2、与债务人协商还款计划或还款协议。 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履行届满时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3、保留债务人同意履行的证据。 如果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以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录像等。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等都被视为同意履行义务。 4、向法院起诉。 如果诉讼时效过了,也没办法协商,那么也可以考虑直接起诉,因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法院是不能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如果起诉之后,如果对方没有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你的诉求就有可能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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