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通疫情期间薪资如何算? |
释义 | 疫情期间对于因为被隔离、医学观察或政府采取的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职工,企业应该支付其正常工资。 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3、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在带薪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疫情期间对于因为被隔离、医学观察或政府采取的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职工,企业应该支付其正常工资。 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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