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财产 损害赔偿 请求权可以转让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的范畴,若不违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则可以转让。 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1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 ( 险 ) 、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 、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 、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 、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 、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 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 、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如何起诉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 2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 3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 4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属于债权的范畴,若不违反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则可以转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