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 |
释义 | 离婚时对于股份的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比例分配。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协商一致将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股东的配偶,要求过半数股东同意;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其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的,夫妻可以对转让股份所得收益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股份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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