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规定卖家不发货可以发起投诉,然后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违背发货时间承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卖家在买家付款后未按约定时间发货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1元(除特殊情形外); 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可以属于服务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2、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小二介入且判定投诉成 立前,未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除须赔偿违约金外,每次扣三分。买家发起投诉后卖家在小二介入且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该违约金的,小二介入不做扣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