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拖着不离婚要怎样办 |
释义 | 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自己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及副本直接到被告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权?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也有明确的规定。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劳动教养; 4、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况下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男方不肯离婚怎样起诉 男方不肯离婚的,女方可以直接去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方案,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提交能证明自己与被告系合法夫妻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 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法院会依照原被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双方离婚,以及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等事项作出判决。 三、女方可以在娘家法院起诉离婚吗 女方能否在娘家法院起诉离婚主要要看具体情况,正常情况下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有特殊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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