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买卖合同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的、完全的意思表示。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的手段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4、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买卖合同就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其中,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卖方,支付价款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方。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有偿合同(需要支付对价)、诺成性合同(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同时也是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为: (1)买卖合同是典型合同; (2)买卖合同是卖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4)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5)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 (6)买卖合同为要式或者不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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