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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异时,是否必须在原籍地办理手续?
释义
    中国内地居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办理流程包括:当事人需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分析
    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前往经常居所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离婚去哪办理啊?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不需要本人到场就可以吗
    离婚需要本人到场。双方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诉讼离婚的,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语
    另外,当事人也可以前往经常居所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需要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且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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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