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优先购买权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出租给近亲属除外。承租人需在通知后十五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 优先购买权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特定人可以享有的以同等条件比第三人优先购买的一种权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拓展延伸 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和限制 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某一方在其他人出售或转让某项权益时,有权以相同条件和价格优先购买该权益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不动产、股权、合同等各种权益的转让交易。然而,优先购买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首先,优先购买权通常需要在相关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约定,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可能无法行使。其次,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违反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原则。此外,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还可能受到第三方权益的限制,如已存在其他优先购买权人或债权人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可能受到限制或竞争。因此,在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确保合法有效地行使该权利。 结语 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某一方在其他人出售或转让某项权益时,有权以相同条件和价格优先购买该权益的权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然而,优先购买权也存在一定的限制,如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确保合法有效行使该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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