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既遂怎么判刑 |
释义 |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中国刑法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如何量刑 中国刑法中规定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除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非常宽泛,但只有负有特定的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特征应当有: 1、主体是特殊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三、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四要素 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由其所侵害的客体的多重性所决定,亦具有多重性,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2、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客观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3、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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