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是否需要携带离婚证才能进行第二次婚姻?
释义
    第二次结婚需提供离婚证,除非能提供其他证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五、七条,办理结婚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无配偶声明等。第一次离婚证可作无配偶证据。
    法律分析
    第二次结婚一般需要带离婚证的。但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无配偶证明等材料。而第二次结婚的,第一次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可以作为证明无配偶的证据使用。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是否需要提供离婚证明?
    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姻登记是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的。离婚证明是证明您已经与前配偶正式离婚的文件。这是为了确保您的婚姻状态合法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明通常由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签发。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前,您应该咨询当地的登记机关或婚姻登记处,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他们将向您提供准确的信息和指导,以确保您顺利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结语
    结婚登记是一项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的手续,以确保婚姻状态的合法性。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签字声明无配偶等材料。然而,第二次结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第一次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作为证明无配偶的依据。在进行婚姻登记之前,建议咨询当地的登记机关或婚姻登记处,了解具体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6: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