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可以找人代写,法律未作限制规定。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达成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起草协议离婚时,内容应当规范,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且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一致。 当事人可以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通常一式三份,提交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