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个月侦查期过后家属怎么样办? |
释义 | 2个月侦查期过后,若警方没有出具延时羁押的理由,家属可以向检察院、法院提起释放诉求。若是警方出具延时羁押的相关材料,说明案件比较复杂,还未查清,家属只能等待案件查清或者为其请一位辩护律师。警察办理案件都是按照程序进行的,超出时间且出具相关材料,证明案件难度大,家属可积极提供证据等洗脱嫌疑,或者耐心等待。一般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如果有其他情况,侦查羁押期限会延长。 一、羁押两个月满了怎么样办 1、羁押满两个月怎么样办,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是刑事拘留被羁押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羁押超过2个月,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2)如果因逮捕被羁押的,逮捕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但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羁押期限,所以超过2个月的,只能等待案件侦查结束,再依据是否判刑处理,如果无罪释放的,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二、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会羁押多长时间呢呢 1、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是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起开始计算,并到侦查终结时止。 2、其次,根据不同的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规定如下: (1)一般刑事案件:对大部分案件,侦查机关要在两个月内侦查完毕。 但是,有些案情复杂、在两个月内不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可以达到3个月。 (2)四类特殊案件:在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共计可以达到5个月。 具体而言,这四类特殊案件包括如下: 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根据特殊案件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总计达到7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五十八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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