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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自由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婚姻自由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结婚自由是男女双方缔结的自由,即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且意思表达真实,不容许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强迫、欺骗或者乘人之危,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予以强迫和非法干涉。同时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的自由。包括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 二是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律程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1、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即是否结婚,和谁结婚,当事人有权做主。
    2、离婚自由。制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当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依法解除痛苦的婚姻就十分必要。要注意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
    婚姻自由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具有依照法律规定决定个人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强制或干涉的自由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内容,其中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是婚姻自主的前提,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国家保障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但这一自由是相对的,婚姻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使这一权利而不能滥用权利。
    婚姻无效判决的内容包括哪些
    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但是,《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这一情形不再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但偏偏有的人即便得不到你的心,也要留住你的人,甚至因爱生恨,用暴力手段干涉婚姻自由。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也就是说被害人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但是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原则。根据《刑法》第98条规定,如果被干涉者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被干涉者的近亲属可以控告,基层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检举揭发,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这里建议大家,一旦不幸遇到此类事情,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原则是什么
    (一)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依据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二)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但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反对轻率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双方当事人及家庭都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对于离婚一般首先要调解,以减少轻率离婚现象。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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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2: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