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律客观: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问题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