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 |
释义 | 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法律分析 区别和联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主要是: (1)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履行不能时,可以要求母公司承担; (2)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分公司属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3)投资限制不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额投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纳税区别 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安政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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