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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赠与的财物离婚时可以分吗
释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的财物,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应当视为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具体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但对于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一、婚前父母赠与房子,如何处理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应当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始终归这一方所有,即使结婚也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则该房产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
    当然如果父母赠与房产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则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可以参与分割。
    二、十万的彩礼钱离婚如何判
    如果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或者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彩礼应当退还。
    如果不需要退还的,则首先要区分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彩礼前是女方婚前获得的;
    或者虽然是婚后获得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彩礼钱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规女方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彩礼钱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就认定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房子应该归谁
    婚前购房: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记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5、登记前双方父母买的房子,在双方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婚后购房:
    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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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6:5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