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子写父母的名字,不算婚前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是自己在结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可以是其他人的财产,我国对不动产采取的是登记主义,不动产登记于谁的名下,财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当事人将房子登记于父母名下的,房子应当属于父母的财产,不可以算作为当事人的财产,也就不能算为婚前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