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违约用电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违约用电的处罚标准为: 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除应拆除私增容设备外,属于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补交私增设备容量使用月数的基本电费,并承担三倍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其他用户应承担私增容量每千瓦5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如用户要求继续使用者,按新装增容办理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哪些行为是违约用电 违约用电行为包括: 1、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 2、私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 4、擅自使用已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手续的电力设备或启用供电企业封存的电力设备; 5、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6、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