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由贸易区的特点和意义 |
释义 | 自由贸易区有什么特点如下:随着时间的发展,自由贸易区发展逐渐呈现以下特点:数量不断增加最典型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迅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开始下降,与此同时,美元贬值,失业人数增加。在此情况下,为了刺激对外贸易发展,各州纷纷设立对外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一、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能放出来吗 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还能放出来。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根据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保证按照上述规定发展对外贸易,国家要求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对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免领许可证的以外还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因此,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允许进行伪造、变造。 二、不属于走私的物品有哪些? 属于走私的物品有: 1、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2、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3、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 4、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5、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6、保税货物、物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一条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实行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只能由经授权的企业经营;但是,国家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由非授权企业经营的除外。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确定、调整并公布。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进出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的,海关不予放行。 第十二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 第十三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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