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况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有所规定,具体如下:1、双方感情未破裂;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4、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