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著作权限制责任】表演者的权利与义务 一、表演者的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表明表演者身份; 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其中,表演者表明身份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项至第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表演者的义务 取得相关权利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1、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2、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表演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