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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记录的曾用名如何证明
释义
    没有记录的曾用名,应当去户籍所在地当地派出所提交相关证件,开具曾用名证明。需准备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3、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4、申请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曾用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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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0:3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