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女方不愿意离婚,女方怎么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一方起诉离婚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故女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可搜集感情良好、并未破裂的证据,一般第一次起诉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且二次起诉也需要在半年之后,女方可以在这段时间内积极挽回感情。二、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怎么做?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如女方不愿意离婚,男方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且在此情况下,男方应当搜集如下证据:1、感情破裂的证据;2、女方有过错的证据,如重婚、出轨、家暴、赌博等恶习。如第一次起诉未判离,男方可在半年后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