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六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工伤六级的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为十六个月职工的工资。2、工伤六级的职工还可以获得伤残津贴,为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3、工伤六级的职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一般为十二个月以内,在这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职工工资。4、职工经医院治疗后,日后生活、就业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辅助器具费。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