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变卖共同财产可以吗? |
释义 | 在离婚之后是可以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离婚后丈夫有权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处理。 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变卖财产,可以对其少分财产或者是甚至不分财产,当事人一方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夫妻关系需要双方维护,如果一方破坏夫妻关系,另一方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的规定,在婚姻中,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禁止一方对另一方财产的侵占,若有侵占行为,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或者返还。 离婚诉讼期间将财产变卖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财产保全,来对夫妻的财产进行暂时冻结,以防止一方私自转移财产或者变卖财产造成侵权案件,需要明确的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如果一方私自变卖财产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离婚时涉及到的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分割,所以一方私自转移变卖财产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另一方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进行处理,涉及到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还可以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双方在进行离婚时是不能够随意将共同财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或者是将其进行变卖。需要由夫妻双方的同意才能够进行变卖。法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以对其进行少分甚至于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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