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改名的: 1,这和当事人是否已经办理身份证,以及补办过几次身份证,是无关的; 2,当事人如果是16周岁以下,需要改名的,应由当事人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同时陪同,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 3,如果当事人已经成年的,应由本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名。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