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承租人一般没有权利质押租赁物。承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是对租赁物不享有所有权,不能将租赁物质押给第三人。如果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其赔偿损失。 租赁前出租物被抵押的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前出租物被抵押的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公民、法人作为承租人时,如果出租人出卖出租物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的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应如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方式应该是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以上方式都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承租人应当怎么改善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获得出租人的同意,才去改善租赁物。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则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一、买卖不破租赁。 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三、共同居住人的继续租赁权。 承租人具体应当怎么改善租赁物 承租人要改善租赁物的,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并且需要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来进行改善;如果承租人擅自改善租赁物的,出租人可请求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