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辞职未签合同能否离职? |
释义 | 劳动者口头辞职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追究其责任并要求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口头辞职是可以,但其实劳动者也可以去追究公司不为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责任。而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口头辞职未签合同后是否享有离职权利? 口头辞职未签合同后,是否享有离职权利取决于具体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未签订正式合同的口头辞职可能会引发争议。根据法律原则,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书面形式。因此,如果口头辞职后未签订合同,雇员可能需要证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愿,并能提供相关证据。这可能包括目击证人、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记录。此外,雇主的行为和态度也可能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综上所述,虽然口头辞职未签合同后有可能享有离职权利,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然而,口头辞职未签合同后是否享有离职权利取决于具体情况。在一般情况下,雇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愿。建议在此类情况下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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