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随着我国对 二胎 的放开,许多夫妻都会想再 生育 一个孩子。我们知道,夫妻在生育第一胎时,会享受到一定时间的 产假 以及 生育保险 发放的 生育津贴 ,那二胎的 放假 与补贴政策是否与一胎有不同之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四川 产假能休多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川生育假将延长至158天吗 自我国2016年修改实施《人口与 计划生育 法》,全面实施二孩以来,各地陆续修改相关条例。日前四川省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生育假延长至158天。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 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 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日前,《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经四川省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正案(草案)》对四川的再生育政策、生育假奖励、奖励扶助和 社会抚养费 等4个主要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删除了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鼓励 晚婚 晚育、严格一孩政策(包括再生育的间隔、类区规定)以及对生育一孩奖励的内容。 不分一孩二孩,生育假增加到了158天,男方也可享20天护理假 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 婚假 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婚晚育假的奖励,这就意味着晚婚目前可以享受的23天假期,或将变为3天。 虽然取消了晚育假,但生育假则有可能延长。《修正案(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生育假、护理假不区分一孩、二孩等孩次,只要合法生育均同等享受,且生育假增加到了158天,比原来的晚育假还延长了30天。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 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