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期间有没有社保 |
释义 | 一、试用期期间有没有社保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期限中的一部分。 由此可知,《劳动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一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也就是说,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辞职有社保吗 如果辞职是在当月中旬之前,公司在此之前给您做减员,那么您可能就没有保险。试用期也应该为员工缴纳保险。 实际上,劳动关系一旦建立,用人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外的“特殊期”。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三、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1、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划拨,包括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据此,如果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处理的,对于这种行政不作为,劳动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履行职责,即向欠费单位追缴所欠社保费。 3、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社会保险法》第83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社会保险费》第27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据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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