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审查逮捕部门办理审查逮捕的案件,应当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审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不批准或者不予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 第79条 担任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情形需要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 检察院拘留人大代表,需要向人大代表所属机构报告或报请许可程序。现行犯是“报告”,其他情形是“报请许可。 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检察院拘留人大代表,需要向人大代表所属机构报告或报请许可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