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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婚姻中所继承的房产,能够被视为共同财产并被分割吗?
释义
    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内继承的房产,除非遗嘱中明确赠与一人。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如无法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男方婚内继承的房产一般可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婚内继承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赠与一人时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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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3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