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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信限高人员限制出境吗
释义
    一、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名单涵盖了社会各行各业的“老赖”,除了赖账大户集中的房地产、外贸加工等行业,值得关注的是,一些新兴行业也名列其中。
    二、失信被执行人会否被限制出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
    一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二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三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
    四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的出国(境)申请;
    三、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有哪些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
    根据最高法院规定,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9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
    (5)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6)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7)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该内容由 谷祥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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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17:22